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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教育政策与法规 — 十余省份调整高校学费标准:涨幅大多超20%,分层次分专业调整

2016-08-17 17:27:20

2013至2014年,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等地已陆续调整高校学费标准,除个别专业外,各地学费涨幅多在20%—35%。

7月19日,山东高考生李明(化名)查到自己的录取信息——他顺利被华南理工大学录取。

填报志愿时,他选报了该校的材料化学、核工程与核技术等专业。李明清楚地记得,当时这些专业的学费都是5160元。但就在前些天,华南理工大学公布了今年的最新学费标准——文科专业每年6060元,理工科专业每年6850元。李明今年将多掏1690元学费。

不独华南理工大学一校,今年4月、6月,江西、广东相继下发调整方案,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新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本科生学费平均涨幅分别约为2.3%和20.2%。高校学费调整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高校学费调整,事关千万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目前,包括江西、广东在内,全国已有10多个省份调整了高校学费标准。

各地为何纷纷调整高校学费标准,依据何在?调整幅度如何确定,是否科学合理?高校收费资金如何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如何保障?针对一系列公众关注焦点,中国教育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一、高校学费为何调整?

十几年来办学成本大幅提升

据公开信息显示,2013至2014年,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贵州、宁夏、浙江等地已陆续调整高校学费标准,除个别专业外,各地学费涨幅多在20%—35%。

3年间,多地为何纷纷调整高校学费?

中国教育报记者梳理发现,在已调整高校学费的10多个省份中,“收费标准多年未变”“学生培养成本逐年增长”等,是多地行政主管部门给出的调整主要原因。

2001年起,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多次联合发文,强调“高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要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

200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定“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

2012年,国家关于稳定学校收费标准的政策到期,部分省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先后启动学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

2000年至今,十几年间,物价水平大幅提升,导致高校办学成本和学生培养成本大幅上扬,而基本维持不变的学费标准让各地各高校,特别是让部分中西部高校和省属高校感到较大经费压力。

在 2013年10月山东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结构调整听证会上,该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坦言,“与总体物价水平相比,2000年以来山东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 上升31.2%,高校收费水平始终未有大的变动”,“现行筹资规模难以满足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学校面临现行收费标准偏低,收费标准结构不合理的矛 盾”。

虽然各地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冲动”很强,但在不少教育专家看来,高校学费调整其实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它的定价权不在教育部门,更不是高校自己想涨就能涨的事情”。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教室主任、研究员马陆亭介绍,在我国,高校收费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国务院或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学校收费管理的宏观政策,再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各 省在调整学费标准时,需要科学核定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综合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财政拨款水平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并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和公示制 度,重点听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再通过政府多个部门调研制定,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后,最后由省级政府批准。”马陆亭说。

“广 东的学费调价,是建立在充分的调研基础上的。”华南理工大学财务处处长苏运法向中国教育报记者证实了这一点。广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12年 和2015年对在粤高校的教学成本展开了两次调研,“2012年的调查结果是,我们学校的生均培养成本是32000元,2015年的结果是36000 元,4年间电费、物业费和教师的工资支出都有所增加”。

根据 教育部网站2014年8月21日发布的《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学校收费调整答记者问》,2012年国家关于稳定学校收费标准的政策到期,部分省份按照属地 管理原则,启动了学校收费标准调整工作。该负责人表示,调整节奏比较平稳,总体上严格履行了规定程序。“各相关省份均能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履行成本监审、 价格听证、收费公示等程序,努力做到科学核定生均培养成本、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主动公开收费标准。”

二、高校学费怎么调整?

分层次分专业调整,不是“一刀切”

高校学费调整,备受关注的问题是,学费调整幅度如何确定?是否科学合理?已公布学费调整方案的省份依何制定这个标准?

“为什么学费总是‘逢调必涨’,我感觉怎么从来没有降的时候?”一位网友在广东调整高校学费的新闻下留言。

中国教育报记者梳理了10多个省份的调价方案后发现,这位网友的“感觉”既对也不对——不少地区的学费有涨亦有降。

一方面,从总体来看,各地学费调整方案以涨为主。除江西涨幅2.3%外,各地学费涨幅大多在20%—35%。另一方面,一些地区根据学校或专业的不同,对学费标准进行了下调。

以江西为例,该省明确,搬迁至昌东瑶湖、昌北红角州前湖两个高校新园区的学校学费标准均有所下降。具体为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南昌工程学院下降13.7%,江西师范大学下降5.9%。

山东在2013年对部分专业的学费也进行了“降价”——外语类专业收费标准由原来的4800元降至4000元,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由4800元调整为4500元。

“由于培养成本的下降,我们也相应调低了学费。”山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外语类专业主要是因为外教减少、自己的老师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外语类教学电子设备价格的下降导致培养成本降低。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则是因为不需要大型的体育设施而调低了学费。

中国教育报记者梳理发现,各地主要是区分学校层次和专业分类,以此为依据对学费进行结构性调整,呈现不同涨幅。

有 的省份不同层次学校学费调整幅度不同。如湖南,一本学校涨幅在18%—30%,二本学校涨幅约为6.7%。广东则将学校层次划分为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或 专业院校),前者学费上浮20.2%,后者学费上浮约16.7%。在具体定价方案中,广东将普通高等学校分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 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三档,学费逐档下降。

有的省份在制定调价方案时,考虑不同专业的办学成本差异,划定不同的调价幅度。如江苏,将学科专业分为文、理、工、农林、医、艺术、体育、公安8类,除农林、艺术类学费不变外,其他各类专业涨幅不一,医学类涨幅最大,达47.83%。

扩大高校对不同专业学费自主调整力度,体现专业的优质性、就业前景和市场化趋势,是近年来关于如何调整学费的一种声音。

“如果只是按学校类型的不同,就决定学费涨多少,这是过于简单了。”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建议,不同专业的学费收费,可以依据就业市场的供求状况,“紧俏的专业收费高,疲软的专业低收费,甚至可以停办。”

三、生均培养成本怎么算?

生均培养成本核算尚无明确标准

在多地学费调整方案中,都能看到“生均培养成本”这一概念。而在各地教育公共政策制定者和多位教育学者看来,这一概念是制定和解读各地高校学费调整方案的关键。

1996年原国家教委等三部门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高等教育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2015年,“25%”这条红线又一次被强调。

“理论上说,把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核算出来,然后乘以25%,这就是学费的上限。”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魏建国说。

事实上,在2013至2014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上涨”就被视为学费应该调整的主要依据,用以回应公众关切。同时出现在公众视野里的,还有“高校教育成本”“学校办学成本”这两个相似的概念。

根据《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界定,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国家发改委2005年出台的《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则将“高校教育培养成本”划分为四个部分——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同时,《办法》明确,“生均培养成本指高等学校培养一个学生的平均成本”。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学校办学成本”指学校办学产生的所有费用,“教育培养成本”指专门用于人才培养的费用。在他看来,大学有多方面功能,有的费用并非用于人才培养,高校确定学费标准时,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首先是“科学、透明核算高校的生均培养成本”。

魏建国认为,通过清晰地核算生均培养成本来确定学费水平,是一个理想状态,目前的生均培养成本核算还只停留在学术研究层面。“高校是一个多产出机构,除了培养学生,还有科研、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这就为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带来了困难。”

事实上,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表示将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但目前该办法仍未向社会公布,生均培养成本的核算在国家政策层面尚无明确标准。

在调整学费标准时,除了要科学核定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外,还应考虑哪些问题?

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既要考虑学校的教育培养成本,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那么,“群众的承受能力”该如何界定?

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根据高等教育成本分摊理论,受教育者需要承担部分高等教育成本,学生和家庭应该缴纳学费。“但在核算生均培养成本之后,还要解决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确定受教育者分摊的比例。”熊丙奇指出。

“学费政策的确定,应该兼顾培养成本与人均收入的双重约束。”马陆亭认为,“中国是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几千元的学费对有些人来说不算高,而对另外一些人就是个天文数字。”

中国教育报记者查询发现,对于高校学费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在2014年曾公开表示,目前比较通行的研究观点是用“收费与家庭户均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户均人数)比”来判断居民家庭分担高等教育费用实际承受能力。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3年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学费为5775元,占城镇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7%;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7%。

“总体来看,目前的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该负责人表示。

熊 丙奇建议,只有清晰核算生均培养成本,确定合理的分摊比例,才能让涨学费令公众、学生信服。“其实,清晰核算高校生均成本,剥离掉不合理的办学成本的过 程,也是高校完善学校治理,提高办学效率‘节流’的过程。与此同时,高校更应该重视‘开源’,要拓宽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不能仅依靠政府拨款和学费收入来办学”。

四、涨的学费怎么用?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兜底”

高校学费调整后,是否会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顺利就学?据中国青年报今年7月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76%的受访者认为当前大学学费十分高或较高。

中国教育报记者发现,从发改、教育、财政等部门出台的文件到各地学费调整方案,都明确指出:“不能因学费标准调整而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中 国教育报记者梳理各地学费调整政策发现,宁夏将高校学费收入中用于学生资助的比例从10%提高到15%,同时规定学校须对5%至10%的特困生减免学费; 天津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6%资助经费,提取2%的经费建立食堂价格平抑基金;福建省规定高校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5%至25%的资助经费;广东规 定,各高校要确保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并于2016年年底前,将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薪酬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2元/小时,有 条件的可达到不低于18元/小时。

根据国家规定,国家助学贷 款只能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但贫困学生的生活费只能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及学生自己勤工俭学解决。“学费上涨 后,高校的奖助力度和助学贷款额度有调整的必要,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底线是保障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孩子能上得起大学。”储朝晖表示, “至于怎么增加,也要有可靠的财务依据。”

近年来,高校每年 资助学生4000多万人次,资助总金额超过700亿元。“希望国家进一步完善‘奖、助、补、减、免’等政策,细化资助细节,兜底贫困生,抵消一部分学费上 涨给他们带来的生活压力,政府和高校应及时拿出一张更完善并更具可操作性的贫困学生上学保障‘路线图’。”复旦大学一位教育学者表示。

有学生家长提出,“高校上调学费可以理解,但我省吃俭用为孩子交的学费,学校能不能真正用到孩子的培养上?”对此,高校可以给出一本“明白账”吗?

华 南理工大学今年的新生谭希南告诉记者,他希望学费上涨后,能带来更好的师资、教学环境和硬件设施。“对于工科院校来说,学生实践教学方面的成本,比如实 验、实习等费用一直在加大。”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殷素红告诉记者,她希望学校增加学费收入后,可以相应下拨更多的实践教学费用。

广东规定,要确保增加的教育经费用于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确保学费收入用于教学、办学经费的比例不低于70%。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规定,收费资金必须由高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按照支出经济分类,逐笔核算收费资金的用途,年底向主管部门报送决算。部门决算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和使用收费资金。

中 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吕艳滨认为,要打消公众对高校学费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科学合理的质疑,关键在于要加强高校整个财务信息的公开。“学校应该系统、细致、 全面公开经费的使用情况,而不是说某一笔经费的使用情况。比如说三公经费,究竟有多高,是不是拿了更多的钱去进行公款招待等,那这块社会就要监督你了。”

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高校真正做到财务公开不仅能够明晰资金的流出,同时也能让民众了解学校更多的资金来源还是来自于政府。

其实,对于高校学费的管理和使用,《高等教育法》有明确规定:“高等学校收取的学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高等学校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为提高高校信息公开程度,教育部201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亦规定,高校应主动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等内容。

五、未来高校学费调整如何完善?

探索差异化和补偿性的高校学费机制

梳理目前从国家层面到各地方政府已出台的高校学费政策,不难发现,这些政策始终在市场与计划、公平与效率、改革与稳定三个维度寻求“平衡点”。因此,其未来每一步政策走向,都将受到高度关切。

特 别是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原则,合理调整高校学费标准,进 一步健全成本分担机制”。有学者向中国教育报记者表示,这段表述,意味着从国家层面已经开始考虑,通过调整学费的方式,增加多元投入,合力支持高等教育改 革发展。下一步,可能会有更多省份启动学费调整。

随着全球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社会作用的增强和科教成本的飞速上扬,高等教育经费紧缺成为世界性问题。如何解决?目前,各国占主流的观点是,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个人、社会和国家都能从中获益,因此应该共同投入。

魏建国介绍,学费水平是一个高度政策性的产物,国外情况实际上也与我国类似。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高等教育发达国家也和我国一样,需要交纳学费,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

据 马陆亭的研究,我国从1989年开始试行高等教育收费制度,2005年以前,包括学杂费在内的社会投入总数增长很快。之后,特别是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 实施以来,财政投入所占比例增长明显。2012年,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总投入中财政性经费占比为68%,学费收入占比为17%。

目前我国的学费定价政策,还经常可见“政策性”因素的作用。“用政策性因素规范学费收费,在目前情况下是比较现实的。”储朝晖表示,未来高校学费调整要建立在长期调查、多方协商的基础上。

未来可以探索怎样的学费定价机制?储朝晖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例子——哈佛大学依据学生的家庭收入状况进行收费,“2004年的数据是,如果学生的家庭收入 在5万美元以下,就减免学费,在5万到10万美元之间,学校就按一定比例收取,在100万美元以上或更高,学校就收取全额学费”。

马陆亭向记者表示,未来的学费政策发展可以探索确定学费补偿机制——在高校,最优秀和最贫困的学生应是政策关注的重点。比如,可规定学费的5%用于奖励优秀学生,5%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学校可设立奖助基金,逐步扩大奖助学金的资金总量。”

“根据教育经济学中的成本分担原则、利益获得原则和能力支付原则,向学生收取一定的学费,不仅可以从总体上促进社会公平,而且可以增加高等教育投资的总量,使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马陆亭表示。

“收费标准应兼顾地区和城乡差异,考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马陆亭建议,未来可以探索建立差异化的收费标准。

马陆亭举例,如以中部农村地区和西部城市地区生源6000元为基本标准,西部农村地区可降至4500元,中部城市地区和东部农村地区可升至7000元,东部城市地区可升至8000元。“当然这只是示意性举例,高校收费为属地化管理,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差异性。”

他还建议,学费占生均培养成本的标准在省级区域内要统一,“不因各校水平高低而区分,主要反映教育的基本培养成本。高校学术水平的高低应由科研经费来反映”。

“从30年到50年的长远来看,学分制收费改革无疑应当是中国高等教育收费政策改革的方向。”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研究员卢晓东认为,只有学分制、以及学分制收费才能支持灵活的学习系统。

他 所说的灵活的学习系统,指的是学生可以去其他高校学习课程、去国外高校学习课程,到世界各地的暑期学校学习课程,或通过慕课等方式学习,通过学分制学习完 成其他高校的辅修/双学位,“它和学年制收费重要的核心逻辑区别在于:它表明学生所学的知识不一定必须要在一所高校内持续不断地完成”。

“短期内,学年收费制和学分收费制会并行。我们国家尚没有高校在这方面进行非常细致深入的研究,目前也尚未见到非常成熟的学分制收费方案,它(学分制收费)对大学的和国家的高等教育管理系统都是比较大的挑战。”卢晓东认为,下一步应该重点研究的是基于学分制的拨款制度。

“实际上高校收学费,应该打破政府一个文件就一口价的局面。”储朝晖认为,未来学费收费的方向,是给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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